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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现代设施农业政策文件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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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310 更新时间:2023年09月08日09:47:12 打印此页 关闭

经过多年建设,我国设施农业发展取得长足进步,为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还存在总量不足、质量不高等问题,不能适应建设农业强国的需要。


[一] 2023年2月  

农业农村部关于落实党中央国务院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  农发〔2023〕1号

2023年农业农村部一号文件中提出大力发展现代设施农业。制定设施农业发展指导意见,实施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启动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推进设施农业提档升级。开展设施农业贷款贴息试点,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政策性金融等方式拓宽资金渠道,鼓励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打捆打包按规定由市场主体实施,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设施农业。以节能宜机为主发展设施种植业。实施集中育秧设施建设补助政策,集中连片开展老旧设施改造提升试点,加快发展水稻集中育秧中心和蔬菜集约化育苗中心、植物工厂。在保护生态和深度节水的前提下,支持西北寒旱地区和戈壁地区利用非耕地发展设施农业。推进粮食产地烘干能力建设,加快补上粮食烘干设施装备短板。以集约高效为主发展设施畜牧业。深入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因地制宜发展楼房养猪、叠层高效养禽等立体养殖,加快环境控制、自动饲喂等先进适用装备应用。以健康养殖为主发展设施渔业。推行湖泊水库生态环保网箱养殖,加快高标准养殖池塘建设和尾水达标治理。推进陆基和深远海养殖渔场建设,积极推广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模式,稳妥推进桁架类深远海网箱和养殖工船养殖。 

【二】 2023年6月 

农业农村部关于发展现代设施农业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渔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农垦总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树立大食物观,发展设施农业,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设施农业大有可为,要发展日光温室、植物工厂和集约化畜禽养殖,推进陆基和深远海养殖渔场建设,拓宽农业生产空间领域”。大力发展现代设施农业,加快用现代技术与先进设施装备武装农业,既可保障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也可弥补水土资源短缺、减少耕地占用;既可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和增加农民收入,也可带动关联产业发展,畅通城乡经济循环,是建设农业强国的重要任务,是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举措。经过多年建设,我国设施农业发展取得长足进步,为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还存在总量不足、质量不高等问题,不能适应建设农业强国的需要。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央有关决策部署,推动《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2023—2030年)》落实,加快现代设施农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锚定建设农业强国目标,树立 大食物观,发展设施农业,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坚持资源集 约节约、科技创新引领、生产绿色循环、市场主体多元的基本原则, 以拓展农业生产空间领域、保障农产品供给、提升效率效益和农民 增收为目标,以优化设施农业布局、升级改造老旧设施、推进先进 设施示范带动为重点,以强化技术装备升级和科技创新为关键,实 施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主要依靠市场力量,发挥政府引导作 用,促进设施农业集约化、标准化、机械化、绿色化、数字化发展,加 快发展农业工厂等设施农业新业态,带动相关联产业发展和促进 城乡循环,构建布局科学、用地节约、智慧高效、绿色安全、保障有 力的现代设施农业发展格局。

(二)总体目标 

到2030年,全国现代设施农业规模进一步扩大,区域布局更 加合理,稳产保供能力显著提升,设施蔬菜产量占蔬菜总产量比重 提升到 40% ,畜牧养殖规模化率达到 83% ,设施水产品产量占水 产品养殖总产量比重达到 60% ;设施农业绿色发展全面推进,设施 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 98% 以上;科技装备条件显著改善,设 施 农 业 科 技 进 步 贡 献 率 与 机 械 化 率 分 别 达 到 70% 和 60% ,设施农业的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大幅提 高,发展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不断增强,从事设施农业生产的农民收 入持续增长;设施农业作为农业强国建设的标志性工程取得明显 进展。展望 2035 年,设施农业全面升级,供给保障更加有力,技术装 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生产效率、产出质量和带动作用明显提升, 基本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优质化食物消费需求;现代设施农业成 为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标志。

二、优化现代设施农业空间布局

统筹做好粮食生产与“ 菜篮子” 产品稳产保供,按照良田粮 用、良田好土要优先保障粮食生产、蔬菜园艺更多靠设施农业和工 厂化种植的总体要求,在保护生态和不增加用水总量的前提下,引 导现代设施农业科学合理布局,分类分级改造升级和高水平建设 一批现代设施农业基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以稳产能抓改造为重点,推进设施种植提档升级。在设 施种植传统优势产区,集中连片开展老旧低效设施改造,加快建设 节能高效宜机的现代设施种植基地。支持大中城市周边因地制宜 发展连栋温室、植物工厂等先进生产设施,强化示范引领,提升蔬 菜等鲜活农产品稳产保供水平。实施非耕地设施农业开发建设, 引导占用耕地较多的设施种植适度向山区和戈壁、沙漠、滩涂、盐 碱地等非耕地转移。大力发展水稻、蔬菜集约化育苗(秧) ,加快 补齐商品化育苗(秧)短板。

(四)以转方式提效率为重点,稳定优化设施畜牧布局。传统农区突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高效设施畜牧业,建设集约化 现代设施畜牧基地。农牧交错区推广“牧繁农育” 和“户繁企育” 发展模式,重点建设标准化规模养殖设施。草原牧区推广放牧和 舍饲半舍饲相结合的设施养殖模式,重点建设适度规模养殖场、现代家庭牧场和移动式棚圈。

(五)以扩产能调结构为重点,拓展现代设施渔业空间。保护重要养殖水域滩涂,落实各级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加快内陆与沿海 水域滩涂等传统养殖设施提档升级,推进水产养殖池塘改造升级, 拓展低洼盐碱地、深远海设施渔业养殖空间,建设现代海洋牧场, 发展深远海养殖渔场和工厂化循环水等陆基设施渔业,建设生态 健康的现代设施渔业基地。加密沿海渔港布局,强化基础设施建 设,拓展服务功能,打造一批渔港经济区,促进港产城一体化,助力渔区乡村振兴。

三、强化现代设施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

坚持用适宜设施农业发展的优质专用品种、现代技术与先进 设施装备武装农业,大力推广新装备、新材料、新技术、新结构并集 成配套,推动设施农业标准化、机械化、数字化、智能化。

(六)开展先进技术装备研发制造与集成应用。集中攻关突破工厂化育苗(秧)成套设备、蔬菜高效移栽机、设施植保机器人、智能化水肥一体化设备、精准饲喂设备、智能环控设备、转盘挤奶 机和自动挤奶机器人、疫苗注射机器人、智能化屠宰设备、粪污及 尾水处理利用等关键农机装备,建设设施农机装备研产推用贯通试点基地。加快节能节地的新型装备、材料与设施应用,因地制宜 推广植物工厂、楼房养猪、家禽叠层高效笼养、鱼菜共生立体工厂化养殖等集约化种养模式,集成示范现代种养设施设计、环境精准 调控、动植物生长信息监测、生长发育智能调控模型、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核心算法、疫病智能诊断与防控、畜禽水产品减损保鲜、废弃物综合化利用等关键技术。

(七)加强现代设施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基层农技推广体系要加强对设施农业的技术服务指导,鼓励发展各类社会化设 施农业科技服务组织。充分发挥设施农业领域专家、技术人员作 用,加强设施农业技术指导培训和示范推广。实施重大技术协同 推广计划,示范推广一批引领性生产技术、专用品种。组织开展设施农业新材料、新装备、新结构的示范推广,开展专业化的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服务。

(八)推动设施农业科技攻关。围绕设施农业结构设计、先进 装备、专用品种和生产技术等关键领域开展技术攻关,支持设施农业领域重点实验室、设施装备制造创新平台等建设,发挥好数字农 业创新中心、农业信息化重点实验室等现有平台作用,推动产学研 深度融合,强化设施农业专用品种选育与设施装备工程化协同,加快解决制约设施农业发展的重大关键和共性技术问题。 

四、推动设施农业产业融合发展

大力推动现代设施农业产业链建设,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增强 现代设施农业产业韧性和竞争力,拓展增值增效和就业增收空间。 

(九)完善仓储冷链物流及烘干加工设施。加快补齐产地预冷、清洗加工、分拣包装、仓储保鲜、物流配送等设施短板,全面建 成以产地冷链集配中心和产地仓储保鲜设施为支撑的冷链物流节 点设施网络。提升粮食烘干设施水平,加快建成以烘干中心为支 撑、烘干点为补充的粮食产后减损绿色烘干体系。

(十)培育设施农业新产业新业态。推动现代设施农业拓展 多种功能,因地制宜发展研学科普等休闲农业新业态。创新产销 衔接机制,鼓励设施农业优势产地、产品加工基地与生鲜电商合 作,发展冷链贮运、连锁经营、直采直供等新型营销方式。用好各类农业产品交易博览、展览、展会和网络购物节等平台载体,拓宽优质产品销售渠道。

(十一) 培育多元化产业融合主体。支持设施农业领域的龙头企业认定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引领带动现代设施农业提档 升级。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服务组织提升行动,加快培育设 施农业经营示范家庭农场、示范合作社,鼓励支持服务设施农业的 专业化服务组织发展,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围绕棚室设计开发、设施装备运维、良种繁育推广、绿色统防统治等,提供全方位多 环节服务,健全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带动小农户发展。 

五、加快设施农业绿色低碳转型

坚持绿色是农业的底色、生态是农业的底盘,推动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加强产地环境保护,推进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 实施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三品一标” 提升行动,推动现代设施农业全产业链、全生命周期绿色低碳发展。

(十二)提升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巩固“ 大棚房” 整治成 果,严格落实耕地种植用途管控要求,科学合理利用各种非耕地资 源发展设施农业,新建设施不占或少占耕地。推动设施农业土壤 改良,开展土壤连作障碍综合治理,加快土壤无害化修复。发展节 水灌溉,集成推广智能化喷灌、滴灌、水肥一体化等节水节肥节药 技术,提升精准化管理水平。

(十三) 加快净化产地环境。推进设施农业化肥农药减量增 效利用,推行有机肥替代化肥,推广绿色防控技术与先进高效植保机械,深化种植面源污染治理。强化种养结合,深入推进畜禽粪污 资源化利用,推动畜禽粪肥就地就近还田利用。深化设施渔业养殖尾水治理,促进养殖尾水资源化利用或达标排放。

(十四)推动设施农业节能减排。探索设施农业热电联产、畜牧养殖+光伏等节能发展模式,推广应用节能环保农机,推进大棚 温室节能改造和绿色建设。加快“固碳减排” 、“生态低碳”新技术 和新装备在设施种养领域的研发与推广应用。

六、强化政策支持与要素保障

(十五)加强财政投入保障。按规定用好现有相关项目资金, 积极支持现代设施农业建设。实施设施农业贷款贴息奖补。发挥 中央财政投入的引导带动作用,重点支持示范面广、带动力强、引 领性高的设施农业关键技术和先进设备。鼓励各级地方政府通过 设立财政专项资金、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加大对现代设施 农业支持。通过地方政府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现代设施农业相关 项目建设。

(十六) 强化金融创新支持。鼓励政策性开发性银行在业务范围内加大设施农业信贷支持。鼓励各类金融机构根据设施农业特点设立专属金融产品,因地制宜给予设施农业信贷支持,强化政 府投资与金融信贷投放联动,合理提升融资效能。发挥全国农业 信贷担保体系作用,扩大温室大棚、畜禽活体、养殖圈舍(工厂) 、 大型农机、水产养殖装备依法合规抵押融资业务,将设施农业经营主体纳入信贷直通车服务范围。做好项目储备,及时列入农业农 村基础设施建设融资项目库,引导撬动金融信贷,加大设施农业重 大项目融资支持。落实用好现有农业保险政策。

(十七) 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创新现代设施农业建设投融资 体制机制,优化投融资模式,鼓励地方政府采取投资补助、资本金 注入、以奖代补等多种方式,支持社会资本有序参与现代设施农业 建设,支持引导地方平台公司等大型企业承建现代设施农业重点 工程项目。鼓励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探索设立现代 设施农业投资基金,通过直接股权投资等方式扩大投入。支持各 地将现代设施农业纳入现代农业产业园等产业融合项目和农业现 代化示范区实施范围,实行整体设计开发、投融资和建设。

(十八)落实用地用电保障和优惠政策。严格按照《自然资源 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 号) 等文件规定,落实好设施农业用地政策,推动各地 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同步考虑设施农业用地需求和布局。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鼓励经依法许可,利用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发展设施农业。加强设施农业用地动态监管,严格执行用途管制。落实对设施农业生产用电实行农业用电政策。对照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支持 乡村振兴税费优惠政策指引》 ,推动落实落细相关税费减免政策。将渔港、渔港经济区等重要渔业基础设施纳入国家重大项目范围, 保障用地用海需求。

七、组织实施落实

(十九)强化组织领导。农业农村部加强统筹协调,成立部内 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部际联系协调机制,协调推进重点任务,加快 各项工作落实。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完善设施农业建设推进工作 机制,精心组织、加强协调,及时解决推进现代设施农业高质量发 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市县要把发展现代设施农业作为农业农 村现代化的重要任务,切实担负责任,细化具体措施,确保各项建 设任务落到实处。

(二十)开展提升行动。实施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指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制定本地区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实施方 案,制定年度任务清单和工作台账,建立设施农业重大项目库,将 建设任务与项目细分到年度、细化到市县,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强化资源要素保障,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政策措施,逐年推进、逐项落实。

(二十一) 强化督促指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建立设施农业工作推进调度机制,采取实地走访、线上监测、定期报告等多种方式,及时准确掌握重点任务与项目执行情况,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加强对实际工作遇到困难问题的研讨会商,强化跟踪落实, 对于共性问题要及时通报,督促指导各地有效应对,确保任务完成 质量和实际效果。

(二十二) 强化宣传引导。发掘总结推介一批先进、高效、适用的设施农业建设典型案例,推动各地互学互鉴,以点上发展引领 设施农业面上整体提升。运用报刊、互联网等全媒体渠道,通过举 办论坛、交流研讨、开展宣讲等方式,广泛宣传现代设施农业建设 典型模式和经验成效,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现代设施农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 2023年6月 

《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2023—2030年)》发布实施

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近日,农业农村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制定印发《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2023—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这是我国出台的第一部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对促进设施农业现代化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稳产保供和满足市场多样化、优质化消费需求为目标,以优化现代设施农业布局、适度扩大规模、升级改造老旧设施为重点,以提高光热水土等农业资源利用率和要素投入产出率为核心,以强化技术装备升级和现代科技支撑为关键,持续提升现代设施农业集约化、标准化、机械化、绿色化、数字化水平,构建布局科学、用地节约、智慧高效、绿色安全、保障有力的现代设施农业发展格局,为拓展食物来源、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提供有力支撑。 

《规划》包括1个总体规划、4个专项实施方案,明确建设以节能宜机为主的现代设施种植业、以高效集约为主的现代设施畜牧业、以生态健康养殖为主的现代设施渔业、以仓储保鲜和烘干为主的现代物流设施等4方面重点任务;部署实施现代设施农业提升、戈壁盐碱地现代设施种植建设、现代设施集约化育苗(秧)建设、高效节地设施畜牧建设、智能化养殖渔场建设、冷链物流和烘干设施建设等6大工程;明确提出强化组织领导、政策扶持、指导服务、主体培育、宣传引导等5方面保障措施,对未来一个时期现代设施农业发展作出全面部署安排。 

《规划》提出,到2030年,全国现代设施农业规模进一步扩大,区域布局更加合理,科技装备条件显著改善,稳产保供能力进一步提升,发展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不断增强。设施蔬菜产量占比提高到40%,畜牧养殖规模化率达到83%,设施渔业养殖水产品产量占比达到60%,设施农业机械化率与科技进步贡献率分别达到60%和70%,建成一批现代设施农业创新引领基地,全国设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 

农业农村部将会同各有关部门以《规划》为指导,加强政策支持保障,推动实施一批重大建设项目,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加大投入,不断优化完善发展环境,加快现代设施农业高质量发展。 

【四】 2023年7月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项目谋划储备的通知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好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发展现代设施农业的安排部署,按照《农业农村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2023—2030年)〉的通知》(农计财发〔2023〕6号)要求,我部将建立健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融资项目库,做好设施种植、设施畜牧、设施渔业、现代物流设施等各类现代设施农业建设项目谋划储备,引导加大融资支持。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锚定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目标,围绕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牢固树立大食物观,以优化设施农业布局、适度扩大规模、升级改造老旧设施为重点,建立健全融资项目库,强化项目谋划顶层设计,完善“分类设库、分层储备、分级管理”运行机制,优化“主体线上填报、地方逐级推介、部门分批推送、银行自主审贷”流程模式,用好贷款贴息、财政奖补等各类政策工具,引导撬动更多金融活水流入现代设施农业,助力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以基础设施现代化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二、支持重点

(一)支持建设以节能宜机为主的现代设施种植业。加快传统优势产区设施改造提升,支持整县推进实施老旧低效设施改造,加快推广现代信息技术和设施装备,有序推进产业提档升级。以生态保护和资源合理利用为前提,有序推进西北戈壁、黄淮海和环渤海盐碱地等非耕地现代设施农业园区化开发。强化大中城市现代化都市设施农业建设,突出发展现代都市型智慧设施农业,建设一批全年生产、立体种植、智能调控的连栋温室和植物工厂等高端生产设施,形成一批布局合理、高产高效的现代设施农业标准化园区。以蔬菜和水稻生产大县为重点,合理布局建设集约化育苗(秧)中心。

(二)支持建设以高效集约为主的现代设施畜牧业。加快规模养殖场设施化改造升级,支持配套和完善精准饲喂、智能环境控制、粪污处理利用等设施设备。稳步推进生猪家禽立体化设施养殖建设,建设立体多层生猪养殖圈舍,因地制宜推广高层楼房养猪,推广蛋鸡、肉鸡叠层笼养,配套全流程高效生产设备和智能化管理系统。加快肉牛肉羊集约化设施养殖建设,支持农区和农牧交错区重点发展标准化圈舍,支持牧区重点建设牲畜越冬棚圈、可移动圈舍,配套饲草基地。建设奶牛智慧养殖场,建设智慧养殖圈舍,升级智能挤奶系统,强化优质牧草供给。

(三)支持建设以生态健康养殖为主的现代设施渔业。加快传统养殖水域设施提档升级,以水产养殖大县为重点,推进传统设施渔业养殖标准化工厂化生态化改造及池塘养殖多功能智能化设备研发应用,加强宜渔盐碱地开发利用,提高水产养殖效率。支持推进深远海设施渔业拓面提质,以黄渤海区、东海区和南海区水深适宜、水质良好的海域为重点,以重力式网箱、桁架类网箱和养殖工船为主,建设深远海大型智能化养殖渔场,拓展水产养殖空间。推进渔港设施改造升级,完善渔港公益性设施,配套渔港经营性设施,拓展渔港多元服务功能。

(四)支持建设以仓储保鲜和烘干为主的现代物流设施。支持建设提升产地加工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加快补齐产地预冷、清洗加工、分拣包装、仓储保鲜、物流配送等设施短板,提升技术装备水平,畅通衔接转运通道,全面建成以产地冷链集配中心和产地仓储保鲜设施为支撑的冷链物流节点设施网络。支持建设提升粮食减损绿色烘干设施,补齐建设一批粮食烘干中心和烘干点。推进烘干设施综合利用,提升设施果蔬干燥加工能力。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项目谋划设计

1.发挥好农业农村部门作用。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与地方国有企业、产业龙头企业以及各类央企、投资公司等加强合作,综合考虑当地农业资源禀赋、产业发展水平和金融服务能力,引导有关金融机构、专业咨询机构等提前介入,帮助盘活存量资产、整合要素资源,共同谋划设计既符合《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2023—2030年)》要求、又满足金融信贷条件的现代设施农业建设项目。

2.完善好项目投资运营机制。鼓励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自主谋划项目并按要求承接中长期贷款等各类资金。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整建制连片谋划实施项目。鼓励将有内在关联性的零散项目打捆打包为整装项目并整体实施。鼓励各地加强与社会资本合作,加大探索力度,创新完善大型企业投资建设、新型经营主体租赁经营,企业领办、村民入股等多种合作共赢的新型投资运营机制。鼓励以项目建成后形成的生产经营收入为主,统筹构建多元化还款渠道,实现项目收益自平衡可持续。

3.设计好项目投融资模式。鼓励各地按照市场化原则,立足项目融资建设需要,综合考虑项目实施主体、资金结构、运营方式等因素,因地制宜设计符合现代设施农业特点的项目投融资模式。鼓励积极借鉴相关项目成功运作经验,复制推广地方平台统建融资、大型企业自建投资、农业园区招商引资、产业龙头联农筹资等成熟投融资模式。鼓励银行、保险、基金等各类金融机构组团提供金融服务,提升项目实施质效。

(二)完善项目储备管理

1.分类设库。依托融资项目库,加强现代设施农业建设项目(设施种植业、设施畜牧业、设施渔业、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粮食产地烘干设施)储备管理,提升项目申报遴选、融资对接等各项工作规范化水平。推动农田水利设施补短板、农业产业融合发展(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智慧农业、种业振兴、农垦、农业绿色发展、农业对外合作等领域逐步纳入融资项目库,引导加大融资支持。

2.分层储备。设立县、市、省、部四级融资项目库。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根据单个项目投资规模,综合考虑项目融资需求、扩投资增收入带动作用等因素,确定项目储备层级并逐级审核上报。原则上,单个项目投资规模在100万元(含)以下的,纳入县级融资项目库;投资规模在100—500万元(含)之间的,纳入市级融资项目库;投资规模在500—1000万元(含)之间的,纳入省级融资项目库;投资规模超过1000万元的,省级部门择优遴选推介至部级融资项目库。

3.分级管理。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管理相应层级融资项目库。部计划财务司牵头指导项目储备、遴选、推送、对接等各项工作。部发展规划司、种植业管理司、畜牧兽医局、渔业渔政管理局、市场与信息化司、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农田建设管理司等各相关业务司局统筹管理相应行业融资项目库。县、市、省、部四级农业农村部门均可对本级储备的建设项目进行梳理分析,汇总形成本级重大项目清单,推送相关金融机构。

(三)优化项目遴选推送

1.主体线上填报。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落实《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2023—2030年)》要求,把握好项目谋划节奏,及时指导实施主体注册现代设施农业融资项目库管理平台(网址:https://acpmp.agri.cn),录入主体情况、建设内容、投资规模、融资需求等基本信息。以企业作为实施主体的,原则上须编制项目融资方案(附件1),并上传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材料,报项目所在地农业农村部门。

2.地方逐级推介。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发挥管理行业、贴近行业、熟悉行业的优势,立足职能对“投资主体真实性、建设内容真实性、产业政策合规性”进行把关,并按照“分层储备”要求逐级推介上报。各地要加大挖掘力度,按照“应纳尽纳”原则,努力把更多符合要求的现代设施农业建设项目纳入融资项目库。各地推介至部里的项目,由各相关业务司局对政策合规性进一步把关,符合条件的遴选纳入相应行业部级融资项目库。

3.部门分批推送。针对部级融资项目库,农业农村部联合中国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定期汇总形成部级重大项目清单,连同项目融资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材料在线分批推送至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政策性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国有商业银行及有关股份制商业银行。各地要参照部级融资项目库做法,定期汇总形成相应层级项目清单,拓展各类城商行、农商行、农信社等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合作,做好项目清单推送和融资对接服务。

4.银行自主审贷。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与金融机构加强沟通,定期进行通报调度,督促加快项目对接。要积极协调有关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开展独立评审、自主决策,加快项目尽调、授信审批和贷款投放。要密切跟踪项目融资进展,对金融机构暂不予支持的,要详细分析拒绝原因,会同有关专业机构,共同做好融资辅导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机制。各地要建立健全现代设施农业融资建设协调工作机制,建立专项小组,强化工作协同,统筹指导现代设施农业建设项目谋划储备,深化现代设施农业融资项目库建设,引导加大融资支持。要安排专人专责,及时开展项目在线审核、遴选推介等相关工作。要加强与当地人民银行分支行等有关部门沟通协作,共同做好项目融资对接、调度通报等相关工作。  

(二)完善统一管理。各地自主拓展合作金融机构并实现授信支持的,应于每月5日前反馈上月自主合作银行授信支持情况(电子版发至moafinance@agri.gov.cn)。已自主建成项目填报平台并开展融资对接的,应于每月5日前反馈上月自主储备项目投资规模、授信金额等相关数据(附件2),纳入融资项目库分级管理体系。鼓励地方平台通过应用程序编程接口(API)接入融资项目库管理平台,实现在线调度和统一管理。部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要做好服务保障和技术支撑。

(三)强化政策应用。各地要依托融资项目库,建立规范的工作台账,做好拟入库项目“投资主体真实性、建设内容真实性、产业政策合规性”审核认定。对纳入融资项目库并成功获得贷款的项目,要对接落实好贷款贴息等支持政策。鼓励各地出台激励措施,协调有关资金,对纳入上级融资项目库并成功获得贷款的项目给予奖励。要组织做好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渔业发展资金项目等财政支持项目以及数字农业等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的谋划储备和申报工作,对纳入融资项目库并获得金融资金支持的,我部将在申报认定和验收等环节中给予适度倾斜。

(四)加大宣传示范。各地要全面加大宣传力度,指导各类主体知晓、掌握相关政策,运用融资项目库,做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项目谋划储备和融资对接。要加紧组织开展实地调研、专题培训、专项研讨等活动,了解掌握现有成熟投融资模式,并立足实际加以复制推广,推动发挥良好示范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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